为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,严明纪律规矩,强化责任担当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。近日,铜仁市纪委对查处的5起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不力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。
1.玉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代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。2017年5月,杨代军分管民政工作期间,玉屏县民政局相关人员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宴请被查处。2017年10月,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,杨代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。
2.石阡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徐益曼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。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,徐益曼任石阡县扶贫办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期间,该县扶贫办多名干部违规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礼金被查处。2017年9月,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,徐益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3.碧江区住建局主任科员张吉生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。2016年,张吉生任碧江区住建局原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期间,该局多名干部贪污、受贿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。2017年11月,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,张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4.碧江区民政局副局长蒋长胜(分管财务)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。2017年3月,碧江区民政局在“四风”突出问题自查自纠中向该区纪委上报 “零报告”,5月该区纪委开展“四风”突出问题“回头看”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,经再调查核实,发现该局仍存在公务接待违规问题。2017年8月,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,蒋长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。
5.思南县林业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王顺霞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。王顺霞任思南县张家寨镇副镇长分管农牧和林业工作期间,该镇畜牧站、农业服务中心等多名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政纪处分。2017年11月,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,王顺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。
通报要求,各级党委(党组)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,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层层传导压力,压紧压实责任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,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严明纪律规定,严抓干部管理,严格正风肃纪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使命,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用好问责“利器”,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。
(铜仁市纪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