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,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,要求审批机关依法开展审批工作,受理申请时,应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,依据专家论证结果,在规定审批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;逐步完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各项诚信标准,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,建立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,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。
《通知》要求,审批机关要依法开展审批工作。受理申请时,应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;接受申请后,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,并将论证所需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;依据专家论证结果,在规定审批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,其中应包括开考专业、考级教材、考官名单等内容。考级机构对批准事项申请变更的,须重新审批。
《通知》提出,逐步完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各项诚信标准,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,建立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,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,强化艺术考级机构社会责任感。
《通知》提到,考级备案为告知性备案,通过统一备案要求、创新备案方式为艺术考级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备案服务。艺术考级机构采取窗口备案时,可委托承办单位办理备案手续,但须出具委托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