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朱立军违规决定用矿产资源补偿费购买茅台酒,用于公务接待活动……朱立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现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,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。”这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召开的一场特殊的会议,会上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宣读了对该单位原党组书记、厅长朱立军的处分决定,党员干部代表就执行处分决定、汲取案件教训及落实整改建议作表态发言。
像这样,在发案单位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宣布处分决定,在贵州已成为常态。今年以来,该省启动“一案一整改”工作,各级党组织通过“召开支部会或干部大会、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、警示教育大会,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,在党内、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促改情况”的“三会两书两公开”模式,开展分层分类分责警示教育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为党员干部敲警钟、明底线。
“违纪违法案例是教科书,也是清醒剂。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,该省通过在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,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等方式,督促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,对照案情查摆问题,从而达到筑牢思想防线、堵住制度漏洞、教育党员干部、实现警钟长鸣的目的。
为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,贵州省利用已建成的警示教育基地,根据部门和行业特点举办专题警示展,组织干部队伍分层分岗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岗位,组织开展案例剖析,撰写典型案例,配发忏悔录,发挥审查调查的警示、震慑和教育作用。
|